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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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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部门也应该改善改善消防基础设施了,十分钟消防人员赶不到?还怎么让人放心啊!悲哀啊,上海市也“穷"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23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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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巴掌拍不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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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学生都有责任啊!学校的基础设施太差了,电力设施老化,生活用说困难。学生的自救能力太烂了,还是学医学的?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23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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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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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学校在这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管理上的弊端。我比较认同笔者的话,现在在高校使用热得快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们学校就常有这种现象。打水的地方离宿舍太远,很不方便。因此有很多人宁愿冒着危险使用热得快,而管理员也大多确实对此不管。学校往往喜欢做门面工作,把寝室装饰得很好,比如有些宿舍安装电视等,但实际上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还不如安装热水器来得实在。对于学校,学生来说,都值得反思。四个女孩太可怜了,作为同龄人的我,希望你们一路走好! |
| 发布者:游客:啊 (2008-11-23 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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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接上和还有这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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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畜生,上海是你们两个的?上海只能有你们两个畜生,连你们的父母也要滚蛋吗?什么逻辑啊?妈的!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23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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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两个女生,请你们站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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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女生,请你们站出来,把事实讲清楚好不好?四条生命啊!!!!究竟是谁的责任?如果你们也有责任的话,请你们勇敢承担,就算是一辈子的负担,也是你们应该接受的。因为你们依然可以享受美好人生,依然活着,你们应该勇于承担。晶振想说出来对你们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把真相说出来吧。事情的真实经过。如实的讲出来。你们有这个责任,真的,你们有这个责任!!!!!!!!!!!!!!不要再让每一个人争来争去,猜来猜去,可不可以让那个那四个女孩走的安稳些,请给他们的父母一个准确的交代,可不可以站出来?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21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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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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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生就是肇事者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20 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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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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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几个巴子有什么好难过的
死的还不够多呢,以后继续这类事件才是正道,买单,让巴子自己去买吧,谁让他们死到上海来的,污染环境!
发布者:游客(2008-11-15 21:26)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9 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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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这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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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几个巴子有什么好难过的
死的还不够多呢,以后继续这类事件才是正道,买单,让巴子自己去买吧,谁让他们死到上海来的,污染环境!
人渣,你还是不是人啊没有一点同情心就罢了,还这样说。怎么还有你这种败类。真是中国的悲哀啊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9 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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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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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
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有人指责学校没有在每层楼供应热水,就认可学生使用热得快烧水。这是似是而非的理由。即使每层楼面有热水,你还可以一样挑剔不是每个房间有热水供应,不如星级酒店方便啊。客观地讲,学费,设施也还是完全另外一个话题的。从电工学的角度来看,学生使用寝室的电器插座使用热的快一类的高功率电器,已属非法。寝室不是居室的厨房,其供电功率是无法满足这一类电加热电器,如果使用,其高危险性是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想必都能解释的。现在也不必责问学校的消防设施能不能用,消防通道通不通。因为还没有到这 一步。现在的关键问题是那两位逃生的女生。既然这两个女生发现“一个堆放杂物的下铺冒起了火苗”,而且这火也不大,因为“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只是“当她们接完水返回宿舍时,却发现门早已打不开”。 那么,当她们发现宿舍着了火的时候,另外4名女生醒没醒?要是醒了,她们怎么不一起跑出去接水?要是没醒,这两个接水的女生,怎么想不到最该做的事,不是接水,而是将睡着的同学叫醒逃生?追问这个,是要追究两个幸存女生的责任。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灭火,可以逃避引发火灾的责任。所以关键一点是谁使用了危险电器?刑事上,根据后果,四条人命,我看已经构成犯罪了。公安应该介入了。民事上,更要赔偿。不在话下。
我是一名江苏人,我完全同意上面的说法,是应该好好查一下了...,下面这段话是有良心人的共语:
"我并非上海商学院的学生.但是自从14号下午知道了火灾新闻之后我的内心百感交集. 不管是在校内,还是在商学院的百度贴吧更或者是天涯论坛里,每一位网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为4位女孩子的感到惋惜. 从网上看到了多个火灾当时的视屏,以及新闻报道里目击者的说明,女孩子是掉下去的,是扒着拦干体力不支掉下去的.并非主动跳下. 另外对于消防队很快到达现场的说法我们都不认同!根据视屏来看,他们达到的时候火已经烧到阳台外面了,而他们还没接上水管. 对于火灾的起因学校不付责任的归结于学生的用电不当,试问如果提供正常的热水或者水原.为什么要自己试着烧水?许多人不可思一的问道,不会吧连寝室里连水原也没有! 另外逃生的2位同学至今没有站出来说话,究竟是怎么回事? 死去4位学生的家长5小时里都没见到孩子的尸体,找不到当事人,他们现在急切的想要求得帮助,在百度贴吧里无助地请求. 我在高中里是住校的,学校设施不如商学院,没有阳台,同样没有厕所没有水原,到了冬天学校烧一大锅水之后就不烧了,用完后再无热水. 如今我已离开上海去国外留学.可以说此次事件对我来说毫无关系.可我想到那几个女孩子大喊救命,无力求生,试过要爬到戈壁阳台,或者爬到5楼都失败了.火烧到衣服. 冬天,大家都渴望温暖的火种,可11月14日的火除了残酷的烧毁了602室,更无情的剥夺了4位花样女孩的生命. 新闻报道把责任完全归结于学生,说她们不懂自救.谁不会求生!谁愿意等死?小小的热得快能在几分钟里烧成那么大的火!事实真正的原因是如何的!!想必每个人都想为4位女孩讨公道! 权利是个可怕的东西我深深了解. 希望媒体记着可以去百度贴巴看看,去校内网里看看!调查出真相,不要让不实的报道再出现!让家长痛心,让学生寒心!".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9 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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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从何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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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明令禁止用这些东西的,一开始我以为是学校小气,现在想想好像学校的做法也对。我们离打水的地方也挺远的,但还是照样打。就当锻炼身体。
就这件事而言,大家都有错误。我们为生者庆幸,为死者默哀。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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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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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学校在这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管理上的弊端。我比较认同笔者的话,现在在高校使用热得快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们学校就常有这种现象。打水的地方离宿舍太远,很不方便。因此有很多人宁愿冒着危险使用热得快,而管理员也大多确实对此不管。学校往往喜欢做门面工作,把寝室装饰得很好,比如有些宿舍安装电视等,但实际上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还不如安装热水器来得实在。对于学校,学生来说,都值得反思。四个女孩太可怜了,作为同龄人的我,希望你们一路走好!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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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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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要把网络上说法说事.我还怀疑那4个女生根本没醒.乱说的人家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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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自己的责任不容推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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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灾发生过程中,学生自己处置失当是肯定的。毕竟她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应该懂得一些起码的消防常识。真不知道这样的大学生以后能在危机发生的时候能做些什么。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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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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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有人指责学校没有在每层楼供应热水,就认可学生使用热得快烧水。这是似是而非的理由。即使每层楼面有热水,你还可以一样挑剔不是每个房间有热水供应,不如星级酒店方便啊。客观地讲,学费,设施也还是完全另外一个话题的。
从电工学的角度来看,学生使用寝室的电器插座使用热的快一类的高功率电器,已属非法。寝室不是居室的厨房,其供电功率是无法满足这一类电加热电器,如果使用,其高危险性是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想必都能解释的。
现在也不必责问学校的消防设施能不能用,消防通道通不通。因为还没有到这 一步。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那两位逃生的女生。既然这两个女生发现“一个堆放杂物的下铺冒起了火苗”,而且这火也不大,因为“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只是“当她们接完水返回宿舍时,却发现门早已打不开”。 那么,当她们发现宿舍着了火的时候,另外4名女生醒没醒?要是醒了,她们怎么不一起跑出去接水?要是没醒,这两个接水的女生,怎么想不到最该做的事,不是接水,而是将睡着的同学叫醒逃生?
追问这个,是要追究两个幸存女生的责任。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灭火,可以逃避引发火灾的责任。所以关键一点是谁使用了危险电器?
刑事上,根据后果,四条人命,我看已经构成犯罪了。公安应该介入了。
民事上,更要赔偿。不在话下。 |
| 发布者:游客:上海工业大学毕业生 (2008-11-18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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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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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弄不明白大学生一年交给学校这么多钱,这些钱学校都用到哪里去了????很多大学的硬件设施至今仍然没有得到改善,但这些竟被某些校领导美其名曰:光荣传统.各位校领导们,你们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你们为学生办过一件实事吗????????? |
| 发布者:游客 (2008-11-17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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