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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为四个逝去的生命买单?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ATM 发布时间:2008-11-14 21:33 更新时间:2008-11-14 21:49
  本作品所属分类:新闻
 

愿这一幕永不再发生

     
      四条鲜活的生命在片刻失去了她们的光泽,上海商学院宿舍失火事故让我们第一时间发出了生命无常的感叹。在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后,我们开始追问事故的原因,官方的说法——电器使用不当并不能让我们满意,一切偶然的背后定有必然的原因,在这起意外的事件中我们能找到多少“人为”的因素?究竟谁该来为这四个逝去的生命买单?
 
       只见“电器使用不当”不问“为何使用电器”?
 
      上海商学院相关领导在被记者问及火灾原因时表示,火灾原因经初步分析,是因为学生使用电器不当造成的。这个“罪魁祸首”,不消说,八成是“热得快”,电水壶之类的东西了。这些东西,学校管理部门肯定是明文禁止,可是屡禁屡不止,学校面对这种情况一般是粗暴对待,要么加大处罚力度(或者能起到一定果,可是指标不治本),要么干脆放任了,睁只眼闭只眼,单单没有考虑学生为何非得用这些玩意。现在的学生宿舍,能做到每个单间都有热水供应的少的可怜,大部分学生需要拿热水瓶去步行相当距离的水房打水,好一点的也要到一楼供水处。这样的情况下,为了方便,有些学生选择冒险使用“热得快”、电水壶也便不足为奇。试问,如果学校宿舍保证每个楼层有热水供应,今天这样惨剧是否就能避免?基础设施落后,已经成为大部分学生诟病学校的重点,也许有人要说,基础设施的改善意味着住宿费用的提高,当然,这就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了,我只想说,相比于那些宿舍,很多学校的教学楼过于豪华了。

      从“逃生技能缺乏”看到“消防教育缺失”

      在今天发生的这起惨剧中,四位女生逃生技能及消防意识的缺乏也是被讨论的焦点之一。网络上很多人不解为何一个电器引发的火灾最后会导致跳楼身亡。电视台也请专家指出了这起事故中几位女生面对大火作出的错误举措。首先,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后,应当立即脱离现场(网络上有一种说法:四名女生起初可能因为火势较小,试图扑灭以逃脱违规使用电器的惩罚,但没有料到火势发展迅猛,等到再想出门,门已经被烧扭曲变形无法打开了);其次,在发现火情后,不应打开阳台门,这样使空气对流,氧气充足让火势加大。最后,身处楼房,而且是在六楼这样的高层,跳楼逃生无疑等于自杀,但四位女生却选择逃向阳台,同样也是消防意识缺乏的表现。另外,在最先的新闻报道中,我们都看到了"慌不择路"的字样,可见,在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缺乏保持冷静的能力也是导致惨剧的原因之一。
 
      当然,所有以上所说的,逃生技能、消防意识以及冷静的判断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逃生技能、消防意识需要教育普及,冷静的判断来源于一定的经验(如消防演习)。然而,如果给当前大学生做个调查,统计下有过专门消防知识普及课以及消防演习经历的人数比例,结果肯定是非常之低。“逃生技能缺乏”是表面现象,“消防教育缺失”的缺失才是根本原因,在这方面,社会和学校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负主要责任吗?

      其实,无论是学校基础设施的落后还是消防教育的缺失,背后隐藏的还是一个利益的问题,这些都意味着成本的提高。然而,该花的钱不花,最后付出的必将是更大的代价。惟愿这四个女孩的生命不要这样白白流逝,至少以它血的教训,警醒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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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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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部门
市政部门也应该改善改善消防基础设施了,十分钟消防人员赶不到?还怎么让人放心啊!悲哀啊,上海市也“穷"
发布者:游客 (2008-11-23 20:23)
一个巴掌拍不响
学校和学生都有责任啊!学校的基础设施太差了,电力设施老化,生活用说困难。学生的自救能力太烂了,还是学医学的?
发布者:游客 (2008-11-23 20:13)
走好!
我觉得学校在这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管理上的弊端。我比较认同笔者的话,现在在高校使用热得快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们学校就常有这种现象。打水的地方离宿舍太远,很不方便。因此有很多人宁愿冒着危险使用热得快,而管理员也大多确实对此不管。学校往往喜欢做门面工作,把寝室装饰得很好,比如有些宿舍安装电视等,但实际上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还不如安装热水器来得实在。对于学校,学生来说,都值得反思。四个女孩太可怜了,作为同龄人的我,希望你们一路走好!
发布者:游客:啊 (2008-11-23 19:28)
回接上和还有这样的人
你们两个畜生,上海是你们两个的?上海只能有你们两个畜生,连你们的父母也要滚蛋吗?什么逻辑啊?妈的!
发布者:游客 (2008-11-23 10:43)
那两个女生,请你们站出来
那两个女生,请你们站出来,把事实讲清楚好不好?四条生命啊!!!!究竟是谁的责任?如果你们也有责任的话,请你们勇敢承担,就算是一辈子的负担,也是你们应该接受的。因为你们依然可以享受美好人生,依然活着,你们应该勇于承担。晶振想说出来对你们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把真相说出来吧。事情的真实经过。如实的讲出来。你们有这个责任,真的,你们有这个责任!!!!!!!!!!!!!!不要再让每一个人争来争去,猜来猜去,可不可以让那个那四个女孩走的安稳些,请给他们的父母一个准确的交代,可不可以站出来?
发布者:游客 (2008-11-21 18:20)
两名女生
两名女生就是肇事者
发布者:游客 (2008-11-20 13:56)
接上
死几个巴子有什么好难过的 死的还不够多呢,以后继续这类事件才是正道,买单,让巴子自己去买吧,谁让他们死到上海来的,污染环境! 发布者:游客(2008-11-15 21:26)
发布者:游客 (2008-11-19 22:02)
还有这样的人
死几个巴子有什么好难过的 死的还不够多呢,以后继续这类事件才是正道,买单,让巴子自己去买吧,谁让他们死到上海来的,污染环境! 人渣,你还是不是人啊没有一点同情心就罢了,还这样说。怎么还有你这种败类。真是中国的悲哀啊
发布者:游客 (2008-11-19 21:59)
"无语"
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 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有人指责学校没有在每层楼供应热水,就认可学生使用热得快烧水。这是似是而非的理由。即使每层楼面有热水,你还可以一样挑剔不是每个房间有热水供应,不如星级酒店方便啊。客观地讲,学费,设施也还是完全另外一个话题的。从电工学的角度来看,学生使用寝室的电器插座使用热的快一类的高功率电器,已属非法。寝室不是居室的厨房,其供电功率是无法满足这一类电加热电器,如果使用,其高危险性是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想必都能解释的。现在也不必责问学校的消防设施能不能用,消防通道通不通。因为还没有到这 一步。现在的关键问题是那两位逃生的女生。既然这两个女生发现“一个堆放杂物的下铺冒起了火苗”,而且这火也不大,因为“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只是“当她们接完水返回宿舍时,却发现门早已打不开”。 那么,当她们发现宿舍着了火的时候,另外4名女生醒没醒?要是醒了,她们怎么不一起跑出去接水?要是没醒,这两个接水的女生,怎么想不到最该做的事,不是接水,而是将睡着的同学叫醒逃生?追问这个,是要追究两个幸存女生的责任。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灭火,可以逃避引发火灾的责任。所以关键一点是谁使用了危险电器?刑事上,根据后果,四条人命,我看已经构成犯罪了。公安应该介入了。民事上,更要赔偿。不在话下。 我是一名江苏人,我完全同意上面的说法,是应该好好查一下了...,下面这段话是有良心人的共语: "我并非上海商学院的学生.但是自从14号下午知道了火灾新闻之后我的内心百感交集. 不管是在校内,还是在商学院的百度贴吧更或者是天涯论坛里,每一位网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为4位女孩子的感到惋惜. 从网上看到了多个火灾当时的视屏,以及新闻报道里目击者的说明,女孩子是掉下去的,是扒着拦干体力不支掉下去的.并非主动跳下. 另外对于消防队很快到达现场的说法我们都不认同!根据视屏来看,他们达到的时候火已经烧到阳台外面了,而他们还没接上水管. 对于火灾的起因学校不付责任的归结于学生的用电不当,试问如果提供正常的热水或者水原.为什么要自己试着烧水?许多人不可思一的问道,不会吧连寝室里连水原也没有! 另外逃生的2位同学至今没有站出来说话,究竟是怎么回事? 死去4位学生的家长5小时里都没见到孩子的尸体,找不到当事人,他们现在急切的想要求得帮助,在百度贴吧里无助地请求. 我在高中里是住校的,学校设施不如商学院,没有阳台,同样没有厕所没有水原,到了冬天学校烧一大锅水之后就不烧了,用完后再无热水. 如今我已离开上海去国外留学.可以说此次事件对我来说毫无关系.可我想到那几个女孩子大喊救命,无力求生,试过要爬到戈壁阳台,或者爬到5楼都失败了.火烧到衣服. 冬天,大家都渴望温暖的火种,可11月14日的火除了残酷的烧毁了602室,更无情的剥夺了4位花样女孩的生命. 新闻报道把责任完全归结于学生,说她们不懂自救.谁不会求生!谁愿意等死?小小的热得快能在几分钟里烧成那么大的火!事实真正的原因是如何的!!想必每个人都想为4位女孩讨公道! 权利是个可怕的东西我深深了解. 希望媒体记着可以去百度贴巴看看,去校内网里看看!调查出真相,不要让不实的报道再出现!让家长痛心,让学生寒心!".
发布者:游客 (2008-11-19 16:41)
不知从何说起
我们学校明令禁止用这些东西的,一开始我以为是学校小气,现在想想好像学校的做法也对。我们离打水的地方也挺远的,但还是照样打。就当锻炼身体。 就这件事而言,大家都有错误。我们为生者庆幸,为死者默哀。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7:54)
值得反思
我觉得学校在这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管理上的弊端。我比较认同笔者的话,现在在高校使用热得快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们学校就常有这种现象。打水的地方离宿舍太远,很不方便。因此有很多人宁愿冒着危险使用热得快,而管理员也大多确实对此不管。学校往往喜欢做门面工作,把寝室装饰得很好,比如有些宿舍安装电视等,但实际上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还不如安装热水器来得实在。对于学校,学生来说,都值得反思。四个女孩太可怜了,作为同龄人的我,希望你们一路走好!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6:55)
楼主不要
楼主不要把网络上说法说事.我还怀疑那4个女生根本没醒.乱说的人家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6:46)
学生自己的责任不容推卸
在火灾发生过程中,学生自己处置失当是肯定的。毕竟她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应该懂得一些起码的消防常识。真不知道这样的大学生以后能在危机发生的时候能做些什么。
发布者:游客 (2008-11-18 13:36)
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
一味指责学校是不公道的。有人指责学校没有在每层楼供应热水,就认可学生使用热得快烧水。这是似是而非的理由。即使每层楼面有热水,你还可以一样挑剔不是每个房间有热水供应,不如星级酒店方便啊。客观地讲,学费,设施也还是完全另外一个话题的。 从电工学的角度来看,学生使用寝室的电器插座使用热的快一类的高功率电器,已属非法。寝室不是居室的厨房,其供电功率是无法满足这一类电加热电器,如果使用,其高危险性是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想必都能解释的。 现在也不必责问学校的消防设施能不能用,消防通道通不通。因为还没有到这 一步。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那两位逃生的女生。既然这两个女生发现“一个堆放杂物的下铺冒起了火苗”,而且这火也不大,因为“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只是“当她们接完水返回宿舍时,却发现门早已打不开”。 那么,当她们发现宿舍着了火的时候,另外4名女生醒没醒?要是醒了,她们怎么不一起跑出去接水?要是没醒,这两个接水的女生,怎么想不到最该做的事,不是接水,而是将睡着的同学叫醒逃生? 追问这个,是要追究两个幸存女生的责任。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灭火,可以逃避引发火灾的责任。所以关键一点是谁使用了危险电器? 刑事上,根据后果,四条人命,我看已经构成犯罪了。公安应该介入了。 民事上,更要赔偿。不在话下。
发布者:游客:上海工业大学毕业生 (2008-11-18 13:25)
学校-黑!!!
真弄不明白大学生一年交给学校这么多钱,这些钱学校都用到哪里去了????很多大学的硬件设施至今仍然没有得到改善,但这些竟被某些校领导美其名曰:光荣传统.各位校领导们,你们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你们为学生办过一件实事吗?????????
发布者:游客 (2008-11-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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