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发现我们学院的秋季研究生新生在入学考试的档案上做过手脚,那个学生也承认了。按照校规就是应该取消入学资格的。但是现在竟然我们都心软了,处于对于学生前途考虑那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竟然是怕这个学生因为无路可退,结果上门寻仇。连我自己都觉得第二个思路的可笑。似乎谁有力量,谁就有真理。那么以后我们的法律制度规则都不需要了,谁能打能砍就是公理!?
篡改档案的考生是否应该果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得罪了人怎么办?
我们的安全谁来保护?
那个学生还没有入学,他的心理辅导应该由谁来做?如果被取消入学资格,他接下来的人生该如何面对?
尽管有规则可依,完全按照程序办事,但是我们也担心成为下一个被针对的对象。
网上有人说,上海警察如果付了杨佳的1万元赔偿,应该就可以逃过一劫了。并说,这是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重。
但是,我认为并不一定要付这1万元,才能够调节矛盾。因为付了这1万元,就是承认警察有过失,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而且警察部门赔钱也是需要说法,不能想出就出的。
我们这个社会就是太不讲原则,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就牺牲原则,什么事情谁吵的厉害,谁就有理,这是歪风!
灵活性,并不是无原则的退让。而是应该有设有专业的心理辅助部门,帮助杨佳走出牛角尖。
杨佳“感受”到了没有“爱”没有“尊重”,如果这时能够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有一个更好的家庭支持体系,有一个更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例如社工、法律援助体系等等;那么故事的结果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当时在了解到孤儿寡母的困境后,应该帮助杨佳找一份好工作,送一些礼物,定期问候,并且提供一些其他人性化的抚慰。
而放弃原则性的灵活性退让,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事老”作风,并不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而是对于歪风的鼓励!
我们需要做的是,更加科学的、更加艺术的、更加人性化的来坚持原则,一定要坚持原则到底!
所谓的原则也就是法律,或社会契约所规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