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发展论坛有张置顶帖子《谁之过?花季女生跳湖自杀 庭审时老师竟集体喝彩》,浏览了一下内容,不知道怎么说那些教师,因为我不敢肯定这篇报道是否属实。
这里且让我说一下对于自杀的看法。我始终认为自杀是逃避责任!是一种不负责的举动。无任自杀身亡者是年长还是年少的,都不应该得到理解。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并不只是为自己而活的。首先父母辛苦把自己抚养长大,他们付出了所能付出的一切。但是,当你在人生路上遇到挫折后,不敢面对事实就用自杀的方法来解决。你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吗?
当一个人在人生路上遭遇这样那样的挫折时,自己的家人也会跟着你急,同时他们还会想办法帮助你。即使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代你忍受苦痛,但他们的心也许比你还要痛苦。因为,血肉相连啊!此时,假如你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彻底的是逃避责任,把自己的痛苦彻底的推卸到亲人的身上!这样的作为完全不值得让人理解!
有的人因为失恋无法解脱被抛弃的痛苦,最后选择自杀。这样的人尤其不值得同情与理解!虽然爱情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相当的重要,但你又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呢?甚至为之付出生命。难道你忘记了,自己的生命是父母赐予的,你有什么资格为一个不爱你的人自杀?你活了几十年就为给父母一个“老来丧子的巨大悲痛”?这样的人,没有一点值得同情的必要。
半月前,邻镇的水闸桥下有位19岁的姑娘跳河自尽了。原因是她的妈妈责怪她没有考好试,经常唠叨她。于是,她选择了自尽来结束如花的生命,来报复自己的母亲!这样做值得吗?假如有后悔药,假如能起死回生,那么她会后悔的,她会要求重新做她母亲的女儿。是她母亲养育了她,给了她爱,唠叨也是一种的爱啊!何必用这样最残忍的方法来报复自己的妈妈啊!
上周看舞林大会爱心节目,看到电视上出现几位盲童足球少年,他们说要参加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他们看不到这个世界上美丽的一切,只能用心灵来感应。有位盲童足球少年的父母也上台,妈妈一上台就哭了,爸爸看上去比较憔悴。为了儿子他们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而他们的儿子同样的为生活付出了加倍的努力。那一刻,我非常感动!我马上拿出手机参加了“爱心短信捐助活动”。虽然,一条祝福信息也只1.5元,连发二条也只3元。但我相信电视机前的人们都被感动了,因为发信息的人们无数,不少祝福的话语催人泪下。他们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但还是顽强的拼搏着。而健全的人们,有什么资格选择自杀???
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养育自己的父母,为了关爱自己的人们,请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动不动就以自杀来选择结束人生之路!生活的路就在自己脚下,无任有多苦多难,我们没有理由选择自尽!
PS:此文是我的旧作,写于06年7月4日。想起前不久在新闻看到有些孩子因为忍受不了家长或老师的批评而选择了不归路,故,把此文翻上看一遍,放到这里来。